招聘条件:
1.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儿童,遵纪守法,德才兼备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犯罪记录史。
2.专科及以上学历。有教师资格证书或从事幼儿教育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优先考虑;具有学前教育、教育学专业等或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等与工作相关专业优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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